大兴安岭 · 追秋账本
09.13 — 09.20 · 8 天
大兴安岭 / 追秋之旅
陈 · 陆 · 许一路向北,追一场秋。
把秋色留在相册,把花销记在这里。
09.13 — 09.20
这趟追秋,共花了
¥
✓ 81 笔明细已核对 · 8 天合计全部一致
三人共同开销
陈 · 陆 · 许
陈 · 陆 · 许
两人专属开销
仅陈 · 陆
仅陈 · 陆
以上为各自应承担的费用;账单未提供谁已垫付,暂不计算谁向谁转账。
追秋路上的每一笔原账单全量保留
怎么算的?
没有标注的费用,由陈、陆、许三人平摊;原账单标注“陈陆”的 4 笔,仅由陈、陆平摊。
两人费用:9.18 曲水云天 ¥76.00、雪糕 ¥20.00、卤肉饭 ¥37.00;9.20 内裤袜子 ¥69.30。合计 ¥202.30,每人 ¥101.15。
三人费用 ¥9,504.42 ÷ 3 = ¥3,168.14 / 人。陈、陆各加 ¥101.15,最终各 ¥3,269.29。
逐笔分摊以“分”为单位,除不尽的尾差按累计金额均衡分配,所以同一笔个人金额可能差 1 分;各天、各笔均可加总,最终三人的共同费用完全相同。